AI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重塑我们的生活,但随之而来的,是声音被克隆、肖像被滥用的侵权乱象。当你的国风扮相被制成“AI换脸”模板,当你的声音被用于你从未听过的广告,法律的边界在哪里?
近日,北京互联网法院重磅发布了“涉人工智能侵权典型案例” ,清晰地为AI技术的应用划下了红线。这些案例告诉我们:技术可以无限,但应用必须有界。
一、 声音与肖像:人格权的“重灾区”
你的声音和脸,是受法律保护的宝贵人格权,AI不能随意“拿走”。
- 【AI合成声音“带货”构成侵权】
- 案情: 某公司使用AI合成了知名人士李女士的声音,用于视频带货。
- 判决: 法院认为,该AI声音与李女士本人在音色、语调上高度一致,足以让公众产生误认。未经许可,用AI声音“带货”就是侵权,公司与视频发布者需承担连带责任。
- 【创造“AI虚拟陪伴人”侵犯整体人格形象】
- 案情: 某软件未经演员何某同意,以其肖像和姓名创设了“AI陪伴者”。
- 判决: 法院指出,这并非单纯使用姓名或肖像,而是对何某整体人格形象的使用。未经同意创造自然人的AI形象,构成对人格权的侵害。
- 【自然人声音权益延伸至AI合成声音】
- 案情: 殷某的声音被某公司未经许可AI化使用。
- 判决: 法院明确,声音权益的保护范围可及于AI生成的声音。擅自“AI化”使用他人声音,同样构成侵权。
二、 肖像与图像:从“换脸”到“恶搞”的雷区
不仅是声音,你的“脸”和“画”也在法律的保护之下。
- 【“AI换脸”模板侵害个人信息权益】
- 案情: 廖某的国风出镜视频被某公司制作成“AI换脸”模板,用户可将自己的脸替换上去。
- 判决: 法院认定,虽然不直接构成肖像权侵权,但该行为收集并处理了包含人脸这一敏感信息的视频,构成了对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。
- 【AI软件“恶搞”丑化他人肖像构成侵权】
- 案情: 孙某利用AI软件恶搞、丑化程某的肖像并在网上传播。
- 判决: 法院毫不犹豫地裁定,该行为构成人格权侵权。
三、 著作权:AI生成内容的归属与使用
AI创作的作品,权利属于谁?使用他人作品训练AI,合法吗?
- 【“AI文生图”的著作权受保护】
- 案情: 李某某利用AI生成的图片,被刘某某擅自发布到网上。
- 判决: 法院认定,AI生成图片如具备“独创性”,则构成作品,受著作权法保护。原告作为作者享有著作权,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。
- 【虚拟数字人形象构成美术作品】
- 案情: 某公司创造的虚拟数字人形象,被孙某某在某平台发布侵权模型。
- 判决: 法院认为,该虚拟形象具备独创性,构成美术作品。被告发布的模型构成实质性相似,侵害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。
四、 平台责任:AI内容的“看门人”
平台并非法外之地,对AI生成内容负有管理责任。
- 【平台未声明AI内容需担责】
- 案情: 唐某某与某平台产生服务合同纠纷,涉及平台未对AI生成内容进行标签声明。
- 判决: 法院裁判,网络平台利用算法检测AI内容但未尽到合理说明义务的,应承担违约责任。
张德明律师郑重提醒
AI技术的浪潮势不可挡,但法律的堤坝始终守护着每个人的基本权利。无论是声音、肖像还是创作,未经许可的“AI化”都可能踩踏法律红线。
为保护您的权益,避免法律风险,请注意:
- 作为个人:警惕授权,发现侵权及时存证。
- 作为使用者:使用AI工具时,务必确保音源、图像等素材来源合法,获得明确授权。
- 作为平台方:应建立健全AI内容标识和审核机制,履行平台责任。
【“有典看法”公众号服务承诺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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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采用DeepSeek润色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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